防疫專區 臺東文化健康站因應 COVID-19 防疫管理指引(111年4月20日修訂) by linxuan 2022 年 4 月 28 日 2022 年 4 月 28 日 110年8月30日訂定 110年10月5日修訂 111年1月17日修訂 111年4月20日修訂 壹、 前言 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趨緩,考量文化健康站(以下稱文健站)需求,並兼顧疫情社區傳播風險,特訂定本指引,針對服務條件、自主防疫管理措施、COVID-19 疑似病例之應變措施,及發生確診病例應變處置等管理事項,提供文健站依設置場所特性與實務狀況,參考本指引內容予以內化,保護服務人員與服務對象健康,及降低疫情於文健站傳播機率與規模。未來並將依疫情發展狀況,視需要持續更新修正本指引。 貳、 名詞解釋 一、 服務人員:包含接受補助之計畫負責人、照服員、廚工及參與提供服務之相關人員等。 二、 服務對象:參加文健站活動者及陪同者。 參、服務條件 一、 服務人員與對象篩檢 (一) 工作人員皆應完整 COVID-19 疫苗接種 (一、二劑 )且滿 14 日, 倘經醫師評估且開立不建議施打COVID-19 疫苗證明或個人因素無法施打者,因素無法施打者, 應每週提出快篩或 PCR檢測陰性結果。 (二)檢驗結果為陰性,仍應持續監測健康狀況。 (三)使用 抗原快篩,應依「企業 SARS-CoV -2 快篩抗原檢驗測試注意事項」或「民眾使用 COVID-19 家用快篩試劑指引」辦理。 (四) 鼓勵長者至少接種二劑 COVID-19 疫苗,倘經醫生評估有特殊情形不得接種疫苗且到站之長者,應每週提出快篩 PCR 檢測陰性結果,始得到站。 (五) 到站長者倘有外籍看護工照顧,其亦須完整COVID-19疫苗接種,倘未接種者,應請其雇主應每週提出快篩 PCR 檢測陰性結果予文健站照服員查驗,始得進入文健站。 二、 規劃服務動線、分區空間與隔離空間 (一) 文健站設置單一出入口、動線、廁所,應加強該區域之環境清潔消毒,每日至少消毒 2次。 (二) 建立分流機制,確保服務過程中保持室內 1.5 公尺之社交距離。 三、 訪客管理 (一) 規劃信件、物品收受適當之地點、動線與流程,避免非必要人員進出。 (二) 於入口明顯處張貼相關訪客管理規定和疫情警示海報。 四、 維持社交距離、服務及用餐管理 (一) 服務人員及服務對象在休息區及公共區域維持社交距離 (室內 1.5公尺、室外 1公尺 ),除飲水外,應全程配戴醫用口罩。 (二) 活動課程使用之器材、設備,使用後須確實完成消毒。 (三) 備餐人員應配戴醫用口罩及帽子,供餐人員則應配戴醫用口罩, 其餘工作人員及服務對象取餐時應配戴口罩。 (四) 餐食供應以個人套餐為優先;如使用合菜 、桌菜或自助餐型態供應餐食者,則由工作人員分菜後再提供。 (五) 每次備餐完畢,應進行用環境清潔消毒。 (六) 志工服務:已登載於文健站資訊網上的志工名單為主。未完整接種二劑疫苗者,應每週提出快篩或PCR檢測陰性結果。 (七) 長者到站時間為上午 8 時至中午 12 時,長者於站內共餐。下午時段照服員正常上班,執行居家關懷訪視、電話問安及環境清消。文健站所轄鄉鎮或服務區域內有確診案例,長者中午不共餐,改以電訪。 (八) 文健站有條件對外開放:外部宣導人員、外聘講師(含語推人員)等,應完整 COVID -19 疫苗接種三劑且滿 14 天,並出示疫苗接種紀錄卡 ( 黃卡 ) 予文健站照服員查驗。倘未符合前項者,應自費提供 3日內抗原快篩或 PCR 檢驗陰性證明予文健站照服員查驗,始得進入文健站。 肆、文健站服務人員或服務對象與公告確診足跡重疊者 該名服務人員或服務對象,請於足跡重疊日起 10 日,進行自我健康監測,若有發燒、上呼吸道、腹瀉、味覺異常等疑似症狀, 應配戴口罩,儘速就醫,不得搭乘大眾運輸工具。 伍、文健站所轄鄉鎮或服務區域內有確診者足跡 文健站所轄鄉鎮或服務區域內有確診案例,文健站應做好文健站環境清潔及消毒作業,服務人員及服務對象盡快前往篩檢或購買家用快篩試劑檢驗,如有足跡重疊者自接觸起 10 天進行自我健康監測、如有上呼吸道、腹瀉、嗅覺異常等症狀請盡速就醫,並落實防疫。 陸、COVID-19 疑似病例之應變措施 一、 監測通報: (一)服務人員或服務對象如有肺炎或出現發燒、呼吸道症狀、嗅覺味覺異常或不明原因腹瀉等疑似感染症狀,應安排儘速就醫;就醫時,務必主動告知醫師相關 TOCC,以提供醫師及時診斷通報。 (二)知悉或發現有 PCR 檢驗結果陽性或抗原快篩為陽性者(以下稱疑似病例),應於 24 小時內通報本府原住民族行政處。 二、 疑似病例轉送就醫 (一)請聯繫衛生局或撥打 1922,依指示至指定社區採檢院所就醫或返家等候,且禁止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前往。 (二)服務期間,疑似病例依指示送醫或返家前,應各自暫時安置於文健站內之獨立隔離空間;服務人員提供疑似病例服務時, 建議穿戴之個人防護裝備,請參考「長照、社福、兒少機構及矯正機關工作人員照護具 COVID-19 感染風險服務對象之個人防護裝備建議」。 (三)獨立隔離空間於疑似病例送醫後,應進行清潔消毒,負責環境清潔消毒的人員需經過適當的訓練,且作業時應穿戴適當的個人防護裝備。 (四)若需使用救護車,救護車運送人員及轉入的醫院必須提前告知疑似病例症狀及旅遊史等狀況,以利安排處置措施及個人防護裝備。 三、 疑似病例不可提供或接受服務;若經衛生主管機關或檢疫人員開立居家隔離通知書、居家檢疫通知書、自主健康管理通知書,請遵照相關規定辦理。 四、 服務對象為疑似病例時相關應變作為:服務對象如有長期照顧需要,應轉請臺東縣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評估並協助媒合長期照顧服務資源。 柒、發生確診病例應變處置 一、 於提供服務期間,知悉文健站內人員有確診病例時,應立即通知本府原住民族行政處,並依衛生主管機關或防疫人員之指示,配合疫調、匡列及篩檢等防疫措施。 二、 發生確診病例時,應暫停服務: (一)文健站任一位服務人員或服務對象確診時,應暫停服務。 (二)暫停服務期間為該文健站最後一例確診病例最後一次使用服務次日起 14 天;暫停服務應立即通報並函文至本府原住民族行政處,並依「肆、四、服務對象為疑似病例時相關應變作為」協助服務對象獲得必要服務資源。 (三)倘確診者於確診 3 日前未到站提供(接受)服務,非確診者之服務人員或服務對象仍正常到站接受(提供)服務。 (四)服務人員應做好文健站環境清潔及消毒作業。將文健站內所有服務人員及服務對象進行造冊,並向該類人員宣導請其確實配合進行疫調;相關人員應依指示就醫或篩檢,禁止自行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前往醫院或篩檢站。 (五)應立即就已知之資訊(如確診病例之工作、活動範圍、時間) 先通知確診病例及可能與其有接觸之人員暫停工作,暫勿外出,等待衛生單位之調查與聯繫。 (六)暫停服務期間仍應加強提醒非密切接觸者之造冊列管人員進行健康監測,若知悉列管人員出現疑似 COVID-19 相關症狀, 應主動通知聯繫衛生局或撥打 1922 及本府原住民族行政處。 (七)出現確診病例後,應進行單位環境清潔消毒作業;恢復服務前,應再次進行單位環境清潔消毒作業,並經本府原住民族行政處同意後始得恢復服務。 捌、文健站服務人員或服務對象之同住家屬為確診者 一、 文健站應於獲報時,立即通報本府原住民行政處。 二、 同住家屬為確診者之服務人員或服務對象,業已收訖衛生主管機關相關通知(如隔離通知),應立即從其規定辦理。尚未收訖通知前,亦應即刻停止使用(提供)服務,並待快篩或PCR 檢測結果為陰性後,始得使用(提供)服務。 三、 同住家屬為確診者之服務人員或服務對象3日內曾到站接受(提供)服務,文健站應立即進行環境清潔及消毒作業,並預防性停站1日。服務對象不到站接受服務,服務人員仍應到站提供服務。 玖、文健站服務人員或服務對象為匡列對象或密切接觸者 一、 文健站應於獲報時,立即通報本府原住民行政處。 二、 該名服務人員或服務對象,業已收訖衛生主管機關相關通知(如隔離通知),應從其規定辦理。 三、 服務人員或服務對象為匡列對象或密切接觸者,該員3日內曾到站接受(提供)服務,文健站應立即進行環境清潔及消毒作業,其他服務人員或服務對象仍正常到站接受(提供)服務。 附件一、接觸者相關處置作業流程 拾、參考資料 原住民族委員會文化健康站因應 COVID-19 防疫管理指引 衛生福利機構(社區型)因應 COVID-19 防疫管理指引臺東縣衛生局 COVID-19文化健康站臺東防疫專區防疫管理 Related Posts 為保護原住民健康... 文化健康站因應C... 文化健康站因應 ... 花蓮縣政府所屬文...